关于召开2017-2018年度第四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
各律师事务所:
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提高律师行业管理水平,落实律所主任轮训机制,现定于4月13日(下午)、14日(全天)举办“2017-2018年度第四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”。
会议时间:4月13日14:00(13:30签到)
会议地点:阳光丽城温泉度假酒店(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苏庄村朝阳街115号)
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报名,并于4月9日17:00前以“律所全称+主任姓名+性别+是否住宿+联系电话”的形式反馈至gy@bcla.org.cn,邮件名称请写明“2017-2018年度第四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报名”。
联系人: 葛 岩 87706656-207
赵梦溪 87706656-221
董 宁 87706656-223
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
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